t省的八四、八五年
T省机械总厂一分厂厂长程戈在1984年初春与总厂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使一个长期亏损的企业一跃而盈利数百万元。但他那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却遭到了一些人的非议和指责。总厂党委决定单方面提前取消承包合同。并撤了程戈的厂长职务。为此,程戈决定诉诸于法庭。 T省C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厅厅长、已被市委内定为下任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刚主动承担了审理此案的任务。他调查分析后认为,程戈的改革措施是合法的。面对来自各方面的种种阻力,郭刚以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良知下定决心,要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此案。经过一次法庭调查,有关程戈擅自招收、辞退国营企业职工,贪污公款等不实之词得到了澄清,郭刚认定总公司党委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