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即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中国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于2006年、2008年、2011年三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提高到35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提高到每月5000元人民币,暂定为每三年调整一次。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标准的制定需统筹考虑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需覆盖人均消费支出,并体现一定的前瞻性。其调整需基于税收法定原则,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实现,并经历严格规范的法律修订程序,因此相较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有助于减轻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的税负,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