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31号主席令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第20号主席令公布,分为“总则”“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适用与备案审查”“附则”等6章,共计105条。 2023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