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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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3月整合组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内设机构21个,并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卫生部
(本词条内容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和党建读物出版社提供) 1949年10月,政务院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李德全任部长。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继续行使原来的职责。李德全、钱信忠先后任部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卫生部领导停止工作。1968年6月,中央派军事管制小组进驻卫生部。邱国光、陈仁洪先后任组长。1972年,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由卫生部代管。1973年7月,卫生部军事管制撤销,国务院任命刘湘屏为卫生部部长、中共卫生部核心小组组长。1975年10月,经中央同意,卫生部革命委员会成立。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卫生部内部机构作了部分调整。刘湘屏、江一真先后任部长。 1949年11月至1965年6月,贺诚、徐运北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党组小组书记,卫生部党组小组、党组书记。1965年6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钱信忠任中共卫生部委员会第一书记。1973年7月至1976年10月,刘湘屏任卫生部核心小组组长。1977年11月至1978年12月,江一真任卫生部党组书记。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央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部。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卫生部加强政策法规、综合计划监督协调工作,对全国卫生事业发展和防病治病,进行统筹规划。在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确定卫生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卫生工作的方针,强化对全国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围绕卫生工作战略重点,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全国卫生事业,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以后国务院历次机构改革中,卫生部工作职能和内设机构进行了部分调整。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部。 江一真、钱信忠、崔月犁、陈敏章、张文康、吴仪、高强、陈竺先后任卫生部部长,江一真、钱信忠、崔月犁、陈敏章、张文康、高强先后任中共卫生部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