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 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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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刚
郝刚,男,汉族,1975年7月生,山东青岛人,博士研究生,四级律师。 曾任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5年2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郝刚受贿、洗钱案,对被告人郝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追缴其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郝刚,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责任工程师